玉环县中医院深入推进“阳光工程”建设
实施方案
根据《关于印发<关于深入推进“阳光工程”建设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玉纪发〔2012〕36号,玉卫生〔2012〕87号)精神和县纪委、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、市、县纪委的要求,坚持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,以促进权力规范、透明运行为目标,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,以电子政务为主要载体,以电子监察为重要监控手段,紧紧围绕群众关心、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,加大政务公开力度,逐步形成内容科学、程序严密、配套完备、有效管用的 “医疗服务阳光公开”运行体系;以公开促公正,以透明促廉洁,为加快实施我县创建全国卫生县城营造良好的环境。
二、组织机构
1、玉环县中医院“阳光工程”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
组 长:吴家瑜
副组长:张素贞
成 员: 杨学举 周文斌 杨良宝 王晓军
2、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名单
(1)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风办,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王晓军(兼)
副主任:李 斌(兼)
成 员:胡载兴 黄菊红 项方坚 杨杰保 曹正松 黄万坚 金丽丽 金琴香 张江峰 余 莉蒋招良
具体职责:
各职能科室根据责任分工,按时向行风办上报和完成公开的内容。行风办李斌同志负责公开内容的考核、上报、监督、催报工作,台帐积累整合。
(2)阳光用药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,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曹正松(兼)
副主任:黄万坚(兼)
成 员:胡载兴 张江峰 黄菊红 金丽丽 张海玉 李 斌 庄 晗 施春晖 陈吉匡 应荣培 应 健 郑功胜 柏小军 郭献忠 苏伟才 李扬春 叶 忠 潘冬伟
具体职责:负责阳光用药工程18项指标的上报工作,各成员对相关涉及指标在每年1、4、7、10月的10日前上报到医务科,由曹正松报院长审核,通过后由医务科于15日前上报到县卫生局医政处,医院行风办,和医院网站管理员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台帐积累整合、公开内容的考核、上报、监督、催报工作。
3、医院办公室负责本项工程的宣传报道工作。和配合县卫生局开展“阳光工程”建设电视专题报道(或拍摄专题片)。根据玉环县“阳光工程”建设统一安排,医疗服务阳光公开10月份完成编写报纸专栏及电视专题报道。
三、公开平台:
办公室负责在中医院网站上建立阳光工程专栏,在6月底前出台阳光公开的建设实施方案。行风办通过公示栏、电子显示屏、电脑触摸查询系统等多种形式,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将社会关注、群众关心的主要医疗服务指标,包括医疗服务和管理规范、收费项目和标准、药品耗材采购、服务承诺、投诉渠道等,向社会定期公示,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医疗服务中“知用药、知费用、知合理”。
“阳光用药”工程相关指标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公布。医院采购严格规范程序,积极推进和完善药品、医疗设备及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。医务科开展大额处方及大额医疗费用患者知情告知制度,定期开展“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”的专项督察,财务科要开展小金库的检查和违规收费的检查工作,严禁科室自立项目、分解项目、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,实行阳光收费;药剂科要完善处方点评和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、行风办对超预警人员及时谈话,记录,并强化医德医风考评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接受媒体、群众对医疗服务阳光公开的监督。同时,健全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,充分发挥行风协会和行风监督员作用,参与明察暗访、满意度测评和交叉检查,广泛征求意见建议,确保医疗服务阳光公开实施效果。
卫生局对“阳光工程”任务实行“月月清”制度。行风办在每月月底对应当公开的内容进行汇总,及时更新“阳光工程”建设分栏内容,及时报送局综合协调组。各科室参照“阳光工程”考核评估标准(见附件),相关责任人在7月30日前按要求做好公示(“阳光用药”工程另按规定时间),并将资料上报到行风办。今后有更新的,每月30日前公示并上报。
四、工作步骤
今年“阳光工程”建设共分四个阶段: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6月) 制定和下发实施方案,召开 “阳光工程”建设动员大会,健全组织,明确责任,成立“阳光工程”和“阳光用药”建设领导小组,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。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,向社会广泛宣传“阳光工程”建设的内容、过程及投诉渠道,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。
(二)全面推进阶段(7月至8月)。在医院网站建成“阳光工程”建设专栏并开始运作。在每年1、4、7、10月的15日前公布“阳光用药工程18项指标”,并与中国·玉环网的“阳光工程”专栏实现对接,做到“有专栏、有图标、有链接”。及时在《今日玉环》、玉环卫生局网站“阳光工程”建设专栏宣传工作进展情况,配合县卫生局摄制“阳光工程”建设专题报道。
(三)完善提高阶段(9月至10月)。根据前阶段“阳光工程”开展情况,结合社会各界的反馈情况,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,及时进行整改、完善和提高。迎接县卫生局对“阳光工程”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和行风监督员的明查暗访。
(四)总结考核阶段(11月至12月)。对“阳光工程”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,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在11月5日前书面报县卫生系统“阳光工程”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。对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,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,在今日玉环“阳光工程”建设专栏进行宣传报道。年底,行风办整理好台帐迎接县卫生系统“阳光工程”建设领导小组对医疗单位“阳光工程”工作进行考核。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。
“阳光工程”建设是政务公开工作在民生关注领域的具体体现,各相关科室要明确任务,落实责任,迅速开展工作。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,大胆创新,使自选动作亮点纷呈。要坚持上下联动、密切协作、形成合力、务求实效,及时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制定出整改意见,认真加以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