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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

2011年11月04日 浏览量: 作者:行风办 文章来源:
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和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,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,明确各科室在此项工作中的职责,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,医院特与各科签订医院行风建设管理责任状。
    一、各科室主任必须带领本科工作人员努力做好以下6条款:
    1、自觉遵守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护理管理办法》、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切实履行《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和八项承诺》、《医务人员医德规范》、《浙江省卫生厅关于纠正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》和我院的有关规定,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,以医疗质量为核心”的服务宗旨,依法行医、廉洁行医、文明行医。
    2、在诊疗活动中,严禁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和索要财物,一经查实,按《浙江省卫生厅关于严禁索要和收受“红包”的规定》严肃处理,对一时无法谢绝的,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行风办处理。《廉洁行医卡》每个医护人员随身携带、熟练掌握、随时备查。
    3、工作人员必须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技术水平,精心治疗、精心护理,杜绝医疗差错,防止医疗纠纷。实行首问负责制,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诿病人,坚持因病施治、合理检查,杜绝乱收费现象。
    4、确保医疗质量、改进服务态度、提倡人文关怀、实行“人性化”服务,方便病人就医,使用文明规范用语,努力减少和杜绝非医疗性投诉,主动接受病人监督,积极配合院部行风投诉问题的查处工作。
    5、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、隐私权、监督权,不得与病人发生纠纷和推诿病人、训斥刁难病人,不得擅离工作岗位,不得发生造成病人权利损害的事件。
    6、进行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,严禁医生出示假证明。
    二、科室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条款,当事人和科主任按医院有关规定,接受责任追究。
    三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医院与科室各一份对照执行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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