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机构名称: | 设备科 | 负 责 人: | 张江峰 |
机构地址: | 急诊楼三楼 | 电 话: | 0576-7255488 |
详细介绍
1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医疗仪器管理、维保。
2、设备科提供给临床的医用品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品。
3、设备科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履行为病人.为临床医疗服务的宗旨,不论上下班时间,只要抢救病人需要,必须到位,临床工程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。
4、负责设备管理,建立设备档案,健全操作规程,实设备常年处于良好状态,保证医院工作需要。
5、 设备科工作人员要经常与临床和医技科室沟通,征询意见,会同科内相关人员讨论,改进服务方式.提升服务效能。
6、设备科提供的论证书,考察报告,招标参数必须征询相关科室的意见,取得一致后才能提交。
7、设备科在年底收集下一年科室设备申请报告,并向院领导提出初步说明和意见。
8、设备科对进入我院的医疗器械必须验收合格才能使用,如有需要,贵重仪器使用一年后再次给以评估。
9、报废仪器必须坚持科室申报,设备科征询相关责任人意见后上报院长批示,待县国有资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