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不断加强医院行风建设,维护医务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,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和谐健康发展,根据县卫生局对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要求,我院郑重承诺:
1、严格遵守医疗行业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的行业八不准,廉洁从业。
2、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,严格遵守首诊、首问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度,不推诿病人,不拒收病人。
3、深入开展阳光工程工作,扎实展开“三知五抓九公示”,进一步完善阳光用药指标体系和公示制度。
4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,积极开展院务、医务公开工作。
5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,不超标准收费,不自设项目收费,不私自收费。
6、认真开展职业道德、职业责任、职业纪律和廉政知识、法制知识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,教育覆盖面达100%。
7、坚持以人为本,因病施治,合理用药、合理检查、合理收费。
8、认真落实廉洁行医各项规定,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“红包”、物品和宴请。对谢绝不了的“红包”等钱物,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。
9、科室和个人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收受药品、医用设备、医用耗材、物资等生产、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财物、回扣、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10、不提供虚假医疗证明和虚假报告单,尊重病人隐私权,规范行医。
承诺单位:玉环县中医院
承诺时间:2013年8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