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服务阳光工程
阳光用药工作动态
医疗服务
收费价格
阳光用药信息公示
相关文件
其他公示
您现在所在位置: 网站首页 院务公开 医疗服务阳光工程 相关文件 相关文件

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“阳光工程”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

2013年05月07日 浏览量: 作者:办公室 文章来源:

玉卫〔2013〕30号
 
各医疗卫生单位:
   现将《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“阳光工程”建设的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 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玉环县卫生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3年4月23日
 
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“阳光工程”建设的实施方案
 
 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、县党代会精神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深化“阳光工程”建设的实施方案》(玉纪发【2013】9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就我县卫生系统进一步深化“阳光工程”建设工作,制订如下实施方案:
   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
  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结合开展“三好一满意” 活动, 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 逐步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用药管理体系, 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,健全公开平台,完善公开机制,做到事项全公开、过程全规范、结果全透明、监督全方位。通过完善和规范“阳光用药工程”、处方点评等各项管理制度, 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 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,有效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, 增强医疗卫生单位服务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, 提高科学合理用药水平, 提升患者和社会对医疗卫生的满意度,为实现城乡统筹的全岛新型城市化提供有力保障。
   二、实施计划(见附件1)
   三、工作措施
   (一)及时公开内容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卫生系统深化阳光工程实施计划表要求,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,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,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,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,切实落实“月月清”制度。具体时限上,阳光用药阶段性工作每月20号之前报送到县卫生局医政股(邮箱:228873771@qq.com,联系人:吴叶健),动态信息每月20 号之前报送到局办公室(邮箱:103178753@qq.com,联系人:吴杭莺)。
   (二)规范公开标准。严格按照《玉环县卫生系统处方点评公示格式》(见附件2),全面、真实、具体、规范地公开相关内容,并要严格审核,做到对比分析、存在问题、原因分析、整改措施等全清晰。
   (三)完善公开机制。探索共同监督、协同推进“阳光工程”建设的机制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、行风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等,开展专项调研视察、点评等。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,及时对第三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在“阳光工程”网上公开投诉举报方式。
四、工作要求
   (一)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要充分认识深化“阳光工程”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把“阳光工程”作为加强自身建设、转变行业作风、促进依法行政的着力点,与强化群众监督结合起来,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,统一思想,明确目标,成立相应领导机构,加强组织领导, 确保该项工程的顺利实施。
   (二)结合实际,突出重点。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计划,明确工作目标,突出工作重点,扎实有效推进。同时,要把该项工作与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管理紧密结合起来,使之相互配合、相互促进。
   (三)加强监督,确保实效。我局将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督导检查,对于不及时、准确公开信息,甚至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的,要依据有关规定实行问责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挖掘,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、好做法,促进公开工作上水平、创特色,同时要及时实施风险干预,不断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。
 
 
 
 
 
 
抄送:市卫生局,县纪委、县府办、县纠风办、县效能办、县行风监督员协会
 玉环县卫生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4月23日印发
 
 
 
 

地址: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西城路138号 咨询电话:0576-87255457 备案号: 浙ICP备11044650号 技术支持:台州华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 33102102331145号